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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的概念》教案

时间:2025-03-06 09:32:23
《集合的概念》教案

《集合的概念》教案

作为一名优秀的教育工作者,时常需要用到教案,借助教案可以有效提升自己的教学能力。那么问题来了,教案应该怎么写?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《集合的概念》教案,仅供参考,大家一起来看看吧。

《集合的概念》教案1

【教学目标】

1.了解集合、元素的概念,体会集合中元素的三个特征;

2.理解集合的作用,会根据已知条件构造集合;

3.理解元素与集合的“属于”和“不属于”关系,并会正确表达;

4.掌握常用数集及其记法;

5.了解数合的含义,记忆基本数集的符号;

6.能正确选择自然语言、图形语言、集合语言(列举法或描述法)描述不同的具体问题,感受集合语言的意义和作用.

【导入新课】

一、实例引入:

军训前学校通知:8月21日上午8点,高一年级在操场集合进行军训动员;试问这个通知的对象是全体的高一学生还是个别学生?

在这里,集合是我们常用的一个词语,我们感兴趣的是问题中某些特定(是高一而不是高二、高三)对象的总体,而不是个别的对象,为此,我们将学习一个新的概念——集合,即是一些研究对象的总体.

二、问题情境引入:

我们高一(3)班一共45人,其中班长易雪芳,现有以下问题:

⑴45人组成的班集体能否组成一个整体?

⑵班长易雪芳和45人所组成的班集体是什么关系?

⑶假设张三是相邻班的学生,问他与高一(3)班是什么关系?

三、课前学习

1.学法指导:

(1)阅读教材的内容感受集合的含义,理解集合与元素的关系,理解数集、空集的概念;

(2)本学时的重点是集合的含义、元素与集合之间的关系以及常用数集的符号表示、空集的意义及符号;

(3)对于一个整体是否是集合的判断的关键是对“确定”两字的理解,学习时结合实例及教材上的例题进行理解。记忆常用数集、空集的符号表示。

2.尝试练习:见《数学学案》P1

四、课堂探究:见《数学学案》P1

1.探究问题:

探究1

探究2

2.知识链接:

3.拓展提升:

例1、下列各组对象能否组成集合?

(1)所有小于10的自然数;

(2)某班个子高的同学;

(3)方程的所有解;

(4)不等式的所有解;

(5)中国的直辖市;

(6)不等式的所有解;

(7)大于4的自然数;

(8)我国的小河流。

例2、下列集合哪些是数集?再试着举两个数集,并使它们分别是有限集与无限集。

(1)1、3、5、7、9组成的集合;

(2)你班学号为单数的学生组成的集合。

例3、已知A是我国所有省的省会城市构成的集合。用符号或填空。

(1)武汉_____A,北京_____A,南京_____A,郑州_____A;

(2)-1_____N,8_____,6_____N,_____N;

(3)1_____Z,-2.45_____Z,_____Q,_____Q,_____R.

例4、判断下列各句的.说法是否正确:

(1)所有在N中的元素都在N*中()

(2)所有在N中的元素都在Z中()

(3)所有不在N*中的数都不在Z中()

(4)所有不在Q中的实数都在R中()

(5)由既在R中又在N中的数组成的集合中一定包含数0()

(6)不在N中的数不能使方程4x=8成立()

答案:×,√,×,√,√,√

例5、已知集合P的元素为,若且-1P,求实数m的值

解:根据,得若此时不满足题意;若解得此时或(舍),综上符合条件的

点评:本题综合运用集合的定义和元素与集合的关系解题,注意集合的性质的运用.

例6、设集合A={x|x=2k,k∈Z},B={x|x=2k+1,k∈Z},C={x|x=4k+1,k∈Z},又有a∈A,b∈B,判断元素a+b与集合A、B和C的关系.

解:因A={x|x=2k,k∈Z},B={x|x=2k+1,k∈Z},则集合A由偶数构成,集合B由奇数构成.

即a是偶数,b是奇数设a=2m,b=2n+1(m∈Z,n∈Z)

则a+b=2(m+n)+1是奇数,那么a+bA,a+b∈B.

又C={x|x=4k+1,k∈Z}是由部分奇数构成且x=4k+1=2·2k+1.

故m+n是偶数时,a+b∈C;m+n不是偶数时,a+bC

综上a+bA,a+b∈B,a+bC.

4.当堂训练:见《数学学案》P2

5.归纳总结:

(一)集合的有关概念

1.集合理论创始人康托尔称集合为一些确定的、不同的东西的全体,人们

能意识到这些东西,并且能判断一个给定的东西是否属于这个总体.

2.一般地,我们把由某些确定的对象组成的总体叫做集合(set),也简称集,组成集合的对象叫做这个集合的元素(element)

注意:集合的概念中,“某些确定的对象”,可以是任意的具体确定的事物,例如数、式、点、形、物等.

3.关于集合的元素的特征

(1)确定性:设A是一个给定的集合,x是某一个具体对象,则或者是A的元素,或者不是A的元素,两种情况必有一种且只有一种成立.

(2)互异性:一个给定集合中的元素,指属于这个集合的互不相同的个体(对象),因此,同一集合中不应重复出现同一元素.

(3)无序性:给定一个集合与集合里面元素的顺序无关.

(4)集合相等:构成两个集合的元素完全一样.

(二)元素与集合的关系

1.(1)如果a是集合A的元素,就说a属于(belongto)A,记作:a∈A;

(2)如果a不是集合A的元素,就说a不属于(notbelongto)A,记作:aA,

例如,我们A表示“1~20以内的所有质数”组成的集合,则有3∈A,,4A,等等.

2.集合与元素的字母表示:集合通常用大写的拉丁字母A,B,C…表示,集合的元素用小写的拉丁字母a,b,c,…表示.

3.常用的数集及记法:

非负整数集(或自然数集),记作N;

正整数集,记作Nx或N+;

整数集,记作Z;

有理数集,记作Q;

实数集,记作R.

课后巩固 ……此处隐藏865个字……有理数的集合记作Q,(5)实数集:全体实数的集合记作R,3、元素对于集合的隶属关系

(1)属于:如果a是集合A的元素,就说a属于A,记作a∈A

(2)不属于:如果a不是集合A的元素,就说a不属于A,记作

4、集合中元素的特性

(1)确定性:按照明确的判断标准给定一个元素或者在这个集合里,或者不在,不能模棱两可

(2)互异性:集合中的元素没有重复

(3)无序性:集合中的元素没有一定的顺序(通常用正常的顺序写出)

5、(1)集合通常用大写的拉丁字母表示,如A、B、C、P、Q……

元素通常用小写的拉丁字母表示,如a、b、c、p、q……

(2)“∈”的开口方向,不能把a∈A颠倒过来写

二、讲解新课:(二)集合的表示方法

1、列举法:把集合中的'元素一一列举出来,写在大括号内表示集合

例如,由方程的所有解组成的集合,可以表示为{-1,1}

注:(1)有些集合亦可如下表示:

从51到100的所有整数组成的集合:{51,52,53,…,100}

所有正奇数组成的集合:{1,3,5,7,…}

(2)a与{a}不同:a表示一个元素,{a}表示一个集合,该集合只

有一个元素

2、描述法:用确定的条件表示某些对象是否属于这个集合,并把这个条

件写在大括号内表示集合的方法

格式:{x∈A|P(x)}

含义:在集合A中满足条件P(x)的x的集合

例如,不等式的解集可以表示为:或

所有直角三角形的集合可以表示为:

注:(1)在不致混淆的情况下,可以省去竖线及左边部分

如:{直角三角形};{大于104的实数}

(2)错误表示法:{实数集};{全体实数}

3、文氏图:用一条封闭的曲线的内部来表示一个集合的方法

4、何时用列举法?何时用描述法?

⑴有些集合的公共属性不明显,难以概括,不便用描述法表示,只能用列举法如:集合

⑵有些集合的元素不能无遗漏地一一列举出来,或者不便于、不需要一一列举出来,常用描述法

如:集合;集合{1000以内的质数}

例集合与集合是同一个集合吗?

答:不是因为集合是抛物线上所有的点构成的集合,集合=是函数的所有函数值构成的数集

(三)有限集与无限集

1、有限集:含有有限个元素的集合

2、无限集:含有无限个元素的集合

3、空集:不含任何元素的集合记作Φ,如:

三、练习题:

1、用描述法表示下列集合

①{1,4,7,10,13}

②{-2,-4,-6,-8,-10}

2、用列举法表示下列集合

①{x∈N|x是15的约数}{1,3,5,15}

②{(x,y)|x∈{1,2},y∈{1,2}}

{(1,1),(1,2),(2,1)(2,2)}

注:防止把{(1,2)}写成{1,2}或{x=1,y=2}

④{-1,1}

⑤{(0,8)(2,5),(4,2)}

{(1,1),(1,2),(1,4)(2,1),(2,2),(2,4),(4,1),(4,2),(4,4)}

3、关于x的方程ax+b=0,当a,b满足条件____时,解集是有限集;当a,b满足条件_____时,解集是无限集

4、用描述法表示下列集合:

(1){1,5,25,125,625}=;

(2){0,±,±,±,±,……}=

四、小结:本节课学习了以下内容:1.集合的有关概念:有限集、无限集、空集2.集合的表示方法:列举法、描述法、文氏图

五、课后作业:

六、板书设计(略)

七、课后记:

《集合的概念》教案5

目标:

(1)使学生初步理解集合的概念,知道常用数集的概念及其记法

(2)使学生初步了解“属于”关系的意义

(3)使学生初步了解有限集、无限集、空集的意义

重点:集合的基本概念

教学过程:

1.引入

(1)章头导言

(2)集合论与集合论的创始者-----康托尔(有关介绍可引用附录中的内容)

2.讲授新课

阅读教材,并思考下列问题:

(1)有那些概念?

(2)有那些符号?

(3)集合中元素的特性是什么?

(4)如何给集合分类?

(一)有关概念:

1、集合的概念

(1)对象:我们可以感觉到的客观存在以及我们思想中的事物或抽象符号,都可以称作对象.

(2)集合:把一些能够确定的不同的对象看成一个整体,就说这个整体是由这些对象的全体构成的集合.

(3)元素:集合中每个对象叫做这个集合的元素.

集合通常用大写的拉丁字母表示,如A、B、C、……元素通常用小写的拉丁字母表示,如a、b、c、……

2、元素与集合的关系

(1)属于: 如果a是集合A的元素,就说a属于A,记作a∈A

(2)不属于:如果a不是集合A的元素,就说a不属于A,记作

要注意“∈”的方向,不能把a∈A颠倒过来写.

3、集合中元素的特性

(1)确定性:给定一个集合,任何对象是不是这个集合的元素是确定的了.

(2)互异性:集合中的元素一定是不同的

(3)无序性:集合中的元素没有固定的顺序.

4、集合分类

根据集合所含元素个属不同,可把集合分为如下几类:

(1)把不含任何元素的'集合叫做空集Ф

(2)含有有限个元素的集合叫做有限集

(3)含有无穷个元素的集合叫做无限集

注:应区分符号的含义

5、常用数集及其表示方法

(1)非负整数集(自然数集):全体非负整数的集合.记 作N

(2)正整数集:非负整数集内排除0的集.记作N* 或N+

(3)整数集:全体整数的集合.记作Z

(4)有理数集:全体有理数的集合.记作Q

(5)实数集:全体实数的集合.记作R

注:(1)自然数集包括数0.

(2)非负整数集内排除0的集.记作N*或N+,Q、Z、R等其它数集内排除0的集,也这样表示,例如,整数集内排除0的集,表示成Z*

课堂练习:教材第5页练习A、B

小结:本节课 我们了解集合论的发展,学习了集合的概念及有关性质

课后作业:第十页习题1-1B第3题

《《集合的概念》教案.doc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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